草食畜养殖场、专业化青贮收贮企业

确保2020年粮改饲试点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计财发[2020]39号)和晋中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晋中市2020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牧草发[2020]45号精神,请符合要求的草食畜养殖场(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黑麦草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饲喂草食家畜,实现本地草畜平衡,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独立法人的规模奶牛、肉牛和羊

二、具有较大规模的青贮收贮能力,带动种植玉米、苜蓿、燕麦草、黑麦草等面大,辐射能力强,能够满足本区青贮饲草料的需求量的专业化青贮收贮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三、青贮收贮能力不少于200吨的草食畜养殖场户。

四、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在申报之列。

五、支持环节。中央财政安排的试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等的收贮补助。

六、申报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4日

地点: 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原508厂内)牧草站

联系人:高宇君13453283695

晋中市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9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