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中心、市农机中心、局相关业务部门: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大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46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工作总体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委“项目为王”总体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储备工作,坚持“严入口、宽出口”的储备原则择优储备入库,为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市局计财科负责项目储备任务分解、总体部署;市畜牧中心、市农机中心、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项目储备申报的指导、项目审核工作;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摸排、申报工作。

二、2021年项目储备范围

2021年重点围绕三大省级战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有机旱作农业、设施农业、中粮北肉平台、六新项目、药茶(中药材平台)、现代农机产业化发展等(详见附件)进行项目储备。

三、项目储备程序和要求

按照各级储备、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程序择优储备。

(一)项目征集储备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深入调研查验,广泛征集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报送审核及要求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于9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市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申报资料要求:县级申报文件2份、山西省晋中市**县2021年储备项目入库表(见附件2)2份、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已批复(备案)的可研报告4份)。

市畜牧中心、农机中心和局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见附件3),于9月10日将初审合格的储备项目资料(县级申报文件1份、按类型汇总后的2021年储备项目入库表(见附件2)1份、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已批复(备案)的可研报告2份)报送至局计财科进行汇总、上报党组会。

市计财科和市畜牧中心、农机中心、局有关业务科(站)分级别于9月15日前将上会审议通过的储备项目材料报送省厅计财处和相关业务处站各1份。

此通知中各项规定为总体要求,具体分项目报送材料和要求请与各申报指南联系人确认。

附件:1.附件1--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大专项储备工作通知8.26-副本.docx

        2.附件2--2021年储备项目入库表.xls

        3.附件3--2021年省级农业大专项项目初审表.xlsx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