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电信发〔2020〕105号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含将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投资发﹝2020﹞72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审核无误后,按要求格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上报。
2、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负责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申报项目需在本文件下发日期之前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4、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本文件下发日期后3天内(10月13日前)将申报资料(5份)、推荐报告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申报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