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食畜养殖场、专业化青贮收贮企业

确保2021年粮改饲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晋中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晋中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农发奶发[2021]2号)文件精神,请符合要求的草食畜养殖场(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青贮收贮企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饲喂草食家畜,实现本地草畜平衡,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二、具有较大规模的青贮收贮能力,带动种植玉米等面大,辐射能力强,能够满足本区青贮饲草料的需求量的专业化青贮收贮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三、青贮收贮能力不少于200吨的草食畜养殖场户。

四、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在申报之列。

五、支持环节。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等的收贮补助。

六、申报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6日

地点: 太谷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原508厂内)牧草站

联系人:高宇君13453283695

 

晋中市太谷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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